俄罗斯保安业起步较晚,只有20多年的历史。虽然时间较短,但发展速度很快,已成为俄罗斯维护社会秩序和保持安全稳定的一支重要力量。在俄罗斯,很多企业将保安和私人侦探两种业务合二为一。
任何行业的健康发展,都需要法律法规的规范。为加强对保安业的管理,俄罗斯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保障了保安业的健康发展。其中最主要的是《私人侦探和保安法》,该法明确了私人侦探和保安的定义、私人侦探和保安的活动形式、私人侦探和保安许可证管理、私人侦探和保安的限制、专业技术没备的使用等。
私人侦探和保安定义
俄罗斯《私人侦探和保安法》所指的私人侦探和保安,是指具有内务机关颁发的特别许可的企业和个体经营者根据协议向自然人和法人提供服务,以维护客户的法定权益的行为。同时规定,从事私人侦探和保安的公民无权从事法律规定的侦查机关特许权限内的某些行动侦查活动。外国公民、有外国国籍的俄联邦公民、外国法人、创始人(入股人)中有上述公民和人员的企业,只有依据俄联邦国籍协议并在其规定范围内,才能从事或以某种形式参与私人侦探和保安业务,包括管理私人保安企业。
私人侦探和保安的活动形式。《私人侦探和保安法》规定,私人侦探和保安从事的是侦查和保卫活动。
在进行侦查时可提供以下形式的服务:根据与诉讼当事人的协议搜集民事案件信息;进行市场调研、搜集商业谈判隋报、揭发无偿还能力的或不诚实的商业伙伴;制止在经营活动中非法使用商标和名称、不正当竞争、泄露商业秘密的行为;在签订劳动或其他合同时查明公民(经其书面同意)履历及其他身份信息;寻找失踪人员;查找个人、企业、机关、组织遗失的财物;根据与诉讼当事人的协议,搜集刑事案件信息。私人侦探在与客户签订搜集此类信息的协议后24小时内,私人侦探必须将此事书面通知处理刑事案件的调查员、侦查员、检察院和法院;依据执行文件查找债务人及其财产,依据有关被夺走儿童的执行文件,按与追索方签署的合约查找该儿童。
在从事私人保安时可提供以下形式的服务:保护公民的生命和健康;保护私有的、占有的、使用的、经营管理的、实际使用的、委托使用的目标或财务(包括在其运输过程中);保护技术装备设计、安装、服务对象内的目标或财物,或据其信号采取相应措施的目标或财物;就免受非法侵害、合法进行防卫问题向客户提供意见和建议;在举行群众性活动地区维持秩序;维护目标内部规定和通行规则;保护目标或财物,维护按俄联邦政府规定的办法确定的、对国家和居民安全及日常生活非常重要的目标内部规定和通行规则。
依据俄联邦政府规定的办法,从事私人保安业务的企业有权协助执法机关维持治安安秩序,私人侦探有权协助执法机关预防和发现犯罪、行政违法行为。而不具备私人侦探、私人保安员、私人保安企业法律资质的自然人和法人禁止提供本条所列举的服务。
管理部门及相关措施
《私人侦探与保安法》规定,俄罗斯境内私人侦探和保安业务的监管由负责内政事务的联邦执行权力机关以及该法和其他法律法规指定的其他联邦执行权力机关及其下属部门负责。
其中俄罗斯内务部社会秩序保卫局、秘密目标保卫局、俄联邦主体(俄联邦主体是俄罗斯各共和国、边疆区、州、直辖市、自治州、自治区的泛指,大致相当于我国的省份)内务部、内务(总)局负责:发放开展私人保安或(和)侦探业务许可证,为法人和个体经营者办理和重新办理许可证;审批法人内保部门章程;发放、延期私人保安员(侦探)资格证;落实俄罗斯法律和其他法规规定的、规范私人侦探和保安业务、武器******************和特种没备流通的监管措施;中止、恢复、废止许可证的效力,吊销私人保安员(侦探)资格证;批准(或拒绝批准)私人保安员(侦探)培洲、再培训、提高专业技能的企业和单位的训练大纲。
俄罗斯内务部社会秩序保卫局许可证发放处、内务部秘密目标保卫局从事许可证发放工作的部门、俄联邦主体内务部和内务(总)局的许可证发放部门以及其他内务机关工作人员是许可证、资格证相关事宜的具体负责部门,其职责包括:检查和确认公民和法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办理(重新办理)许可证,审批法人内保部门章程,收回私人保安员资格证;检查许可证持有人是否履行许可要求和条件,以及是否遵守武器******************、特种设备流通章程;检查法人内保部门是否遵守保安规则以及特种武器流通章程;向法人和个体经营者通报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采取措施中止、废止许可证;责令许可证持有人、内保部门改正违法行为,明确改正期限。
内务机关许可证发放部门,在发放开展私人保安或侦探业务许可证和批准内保部门章程后,对每一法人和个体经营者进行登记,其中包括发放许可证、批准章程的文件依据,以及业务内容、人员情况、计划内(计划外)检查的情况和其他信息。
为监管许可证持有人遵守许可要求和条件情况,内务机关进行计划内和计划外检查,检查不仅在注册地进行,也在保卫服务目标内进行。计划内检查依据许可证发放部门领导批准的季度进程进行,计划外检查依据俄联邦法律规定的办法进行。
内务机关工作人员发现违反规范私人保安或侦探业务的俄联邦法律和其他法规规定的要求和条件,以及武器和特种设备流通章程,有权做出书面警告。如果不止一次(一年两次及以上)或粗暴违反规定,有权采取措施中止许可征。如果限期内没有改正,可废止许可证。
私人侦探和保安的限制
《私人侦探与保安法》对俄罗斯私人侦探和保安进行了详细规定,不仅明确了私人侦探和保安肩负的职责,而且对私人侦探和保安进行了相应限制。
对私人侦探行为的限制,包括禁止私人侦探向执法机关隐瞒其所知晓的准备中的、实施中的或已经实施的犯罪行为;冒充执法机关工作人员;收集个人政治信念、宗教信仰、私生活方面的信息;在未经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在工作场所或其他场合对公职人员或个人进行录音录像或摄像摄影;实施妨碍公民权利和自由的行为;实施对公民的生命、健康、名誉、人格和财产造成危害的行为:伪造材料或误导客户;泄露在履行合同义务中收集的有关订约人的信息,包括保护公民生命、健康或订约人财产保护的信息,违背订约人利益将收集的材料用作其他目的或是有利于第三方;将许可证转借他人使用;使用该领域全权机关在行动侦查中获取的材料和其他信息;违法俄联邦法律规定的办法,获取和使用行动侦查机关的专业数据库和信息分析数据库中的信息。
同时规定,私人侦探实施违反信函、电话交谈或电报联系秘密的侦查行为,以及违反人身或住所不受侵犯的行为,将承担法律责任。私人侦探的主要业务工作为侦探,禁止兼任国家公职或市政公职,禁止担任社会团体选任的付薪职务。
《私人侦探与保安法》规定只有受过专业培训并通过技能考核的公民才有权获得私人保安员的法律地位,颁发私人保安员资格证。以下人员无权获得私人保安员的法律地位:非俄联邦公民;不满18周岁、被法院判定为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崽有妨碍其履行保安员职责的疾病(疾病清单由俄联邦政府规定);有蓄意犯罪的前科;被起诉犯罪(在法定程序内尚未解决);未接受保安员职业培洲;未按俄联邦法律规定的办法进行必需的国家指纹登记等。
专业技术设备的使用
《私人侦探与保安法》规定了“特种设备和射击武器的使用前提条件”。只有符合本法规定的前提和程序,才能在从事私人保安业务时使用特种设备和射击武器。射击武器及其******************的数量、型号、种类,获取和使用办法,一级特种设备的型号、种类,获取、统计、保管和持有办法,由俄联邦政府规定。射击武器的供应标准结合所提供的保安服务确定,且每两名保安员不能超过一件。
保安员使用特种装备或射击武器时,必须预先告知准备使用上述工具,留出足够时间落实所提出的要求,除非延迟使用特种装备或射击武器将会对生命和健康带来直接的危险,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视违法人数和事件的危害等级、性质以及反抗情况确定装备的使用,以使危害造成的损失降至最低;对受伤人员进行医疗救助,在最短的时间内将所发生的事情报告医疗部门和内务机关;立即将死亡或受伤的事件报告检察机关。
私人保安员必须定期接受检查,以确定是否适宜继续从事与使用特种装备或射击武器有关的业务。定期检查项目、办法和期限由负责内政事务的联邦执行权力机关规定。保安员超越自己的权限、超出需求或自卫需求,使用特种装备或射击武器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俄联邦政府为俄联邦内务机关制定的特种设备使用规则适用于私人保安员。私人保安员有权在下以情况使用特种没备:为反击对其生命和健康直接构成威胁的攻击行为,以及反击对被保护公民的生命和健康直接构成威胁的攻击行为;当违法人员进行身体抵抗时,为制止其对所保护的财产实施犯罪。禁止对明显怀孕的妇女、有明显残疾的人、明显是未成年的人或已向私人保安员说明是未成年的人使用特种装备。以下情况除外:向其武力抵抗,实施群体攻击,以及其他对保安员的生命健康或被保护财产构成威胁的攻击。
私人保安员有权在以下情况下使用射击武器:当生命受到直接威胁时,为反击攻击行为;为反击群体攻击或武力对所保护财产的攻击;预告将使用火器(向空中射击),或是发出危急信号或求救信号。禁止对妇女、有明显残疾的人、明显能看出是未成年的人或已向私人保安员说明是未成年的人使用射击装备,以下情况除外:向其武力抵抗,实施威胁保安员生命和被保护财产的武力或群体攻击,以及有人围观,不使用射击武器将会使旁观者受到伤害。保安员必须立即将每一次使用射击武器的情况报告当地内务机关。